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函〔2014〕2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4〕52号)的文件精神,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安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依法推行校务公开,维护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维护学院领导依法治校的权力。坚持客观真实、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注重实效,结合校情、分层次、多形式地实行校务公开。
现将学院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如下(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止):
一、工作概述
学院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院长唐庆霖教授担任信息公开组长,党委宣传部负责教师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另外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学院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强化督促检查,有力保障了社会公众和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学年来,学院不断创新和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搭建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集成平台。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学院还综合利用各类会议、校内刊物、校园微信公众号以及党务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主动、及时公开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学院通过学院网站、校报校刊、教工群、微信公众号以及设立意见箱等渠道发布新闻报道465条,通知公告154条,发布微信新闻600余条。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对个人事务、领导决策、学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并且通过董事会、院务会、全体教职工大会、党员会议等方式,学院领导直接面对面听取教职员工对学校的重大决策、教学改革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既密切了干群关系,增强了学院整体凝聚力,又集思广益,达成共识,对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学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考试院的要求,制定并公布全日制专科生招生计划并通过学院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
(二)学生工作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严把党员发展质量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学院党委会议进行充分讨论,并公示新发展教师、学生党员名单,本学年共发展党员6人,其中学生党员5人。
二是学校严格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的通知》(闽教学〔2023〕23号)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高校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23〕29号)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50号)文件精神及学院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奖(助)学金评定、求职创业补贴等工作,公示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名单。本学年共认定特困生139人,贫困生79人,退役士兵助学金49人,国家奖学金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4人,求职创业补贴48人。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院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做到各项经费规范使用。凡是有关学生的收费项目,均在网上向学生公布收费标准,接受学生和家长的监督,同时严格财务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以制度来规范工作,把经验固化为机制,推动实践成果转化为制度性保障。
(四)人事工作公开
在干部任免、人才引进、职称评审、教工评优评奖等方面,按照学院要求程序化、规范化的开展工作,成立相应的评审小组、考核小组或评审委员会,以召开会议的形式,采用实名或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在会上当场公布评审结果。在院务会和教职工大会上,公开人事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院在2023-2024学年未收到其他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23-2024学年,师生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建议学院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完善新媒体背景下的信息公开方式等方面。
五、受到的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23-2024学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学院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完善长效机制。
继续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探索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
每年对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不断充实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着力突出重点领域,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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